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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社会工作制度化
[作者:|来源:中国社会报|时间:2007-12-04| 收藏 推荐 ]【

   在社会工作日渐成熟期,助人不再仅仅是个人和群体的事情,而是政府的责任,居民接受救助被看做是公民的权利,助人工作也必须使用专业化、职业化、制度化的方法。只有当社会工作成为社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时候,也就是已经制度化的时候,社会工作才能在制度层次上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安全。可见,现代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化的支撑条件,是保障国民生活、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制度化手段。 

  资金投入制度化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社会工作制度化必然需要有力的经济后盾。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,政府部分的社会服务职能已经逐渐被剥离回归社会,但政府不直接经办并不意味着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就要减少。实践证明,在社会工作制度化过程中,政府财政投入是社会工作事业经费的重要来源。笔者建议,应当建立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联合拨款的财政支持制度。根据各地区财政的平均水平,制定一个拨款比率。由于我国区域间经济水平差异显著,可在适当范围内对拨款比率作出调整。经济欠发达地区,中央财政的拨款可以相对高一些。除财政投入以外,各地区也可发挥自主能动性,利用自身资源建立社会福利基金。 

   专业岗位设置制度化。社会工作涉及的是一个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,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,就需要社会工作。因此,应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配备相应的专业社会工作者。社会的每个领域都要有专业社会工作者,从老年社会工作者、青少年社会工作者、学校社会工作者到医院社会工作者、企业社会工作者、社区社会工作者,等等。以我国目前的情况,要做到所有领域完全配备难度很大,只能逐步进行。只有有了岗位的设置,专业社会工作者才有施展自己特长的平台。 

  机构管理和运行制度化。制度化的社会工作需要政府统一的管理和协调。目前,我国的社会工作机构存在三大问题:一是社会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。民政部门、工会、共青团、残联、老龄委等共同管理社会工作,职责分工不明。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部门应按中央到省、市、区(镇)的金字塔式结构排列,有系统、有级别地传承工作与目标,上、下级之间关系简单明确。二是社会工作机构自主性不强。三是社会工作机构数量不足,专业化程度不够。 

  社工人才培养制度化。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,人力资本的开发成为社会工作事业成功的关键,因此,必须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。人才培养主要有两种途径:一是通过高等教育培养专业工作者。二是向社会招聘,在职培训。由于历史原因,我国整体缺少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,因此在现实工作岗位上的社会工作者大多缺少专业素养,也难有机会接受专业培训,只能在实践中自己积累经验。但是,他们实践能力强,拥有丰富的人脉网络和大量社会经验,善于与社区居民沟通。如果能够对这些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制度化培训,不断更新专业知识,提升专业素养,将弥补我国社会工作人才的不足。 

 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化。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需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制度化建设,高级社会工作师、中级社会工作师、初级社会工作师等职称应当形成序列,有利于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稳定和知识技能的长期积累。高级别的社会工作师还可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,督导青年社会工作者不断发展和进步。这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。 
   制度化代表着有序和效率,社会工作的制度化也是整个社会日益走向制度化的一个环节和方面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具,如果社会工作本身不具备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专业工作者,不具备有序的运行机制、高效的管理机构、合理的资源管理和激励机制,就无法达成整个社会的有序、高效、合理的运作,和谐二字也就无从谈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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